ICP备案紧急通告
出自:万联网络       时间:2009-02-23

尊敬的用户:
  您好!
 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万联网络的信赖和支持!
 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贵单位网站应当向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。对于未经备案的网站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对拒绝履行备案手续的,非法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,将立即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。
  现信息产业部将在2009年02月底开始对所有网站备案情况进行检查,为确保贵单位网站能够顺利通过检查,避免被处罚或关闭网站,我们特提醒贵单位:
  1.在2009年03月01日前尽快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ICP备案系统(www.miibeian.gov.cn)办理备案手续。
  2.取得备案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后,请立即将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放置在您网站的指定目录下,以备信息产业部检查。
  3.如贵单位网站在信息产业部执法检查时没有完成备案 (包括没有进行备案和未通过备案审查),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及要求,我单位将依法关闭该网站;对此造成的严重后果,我单位将不予承担责任!
  4.如有问题请拨打万联网络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热线0769-86222031

注:如需我公司代为办理备案,请提交如下资料。发邮件到:dgicp@126.com
1、网站名称
2、网站域名
3、网站负责人
4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
5、网站投资者(如果是个人就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,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及执照号码)
6、联系电话
7、移动电话
请将以上内容发邮件到:dgicp@126.com。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备案资料

特此通知!
    顺祝
  商祺!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莞市万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9年02月23日